2020年秋季青白江区福洪中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户 籍 |
资助标准 |
申请材料 |
申请时间 |
寄宿生生 活补助费 |
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高收费民办学校)就读且在校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含教育局在高收费民办学生购买学位的学生) |
无户籍限制 |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
(1) 家长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哜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 (2) 四类学生提供:低保证明、残疾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证或福利园出具的证明、建档立卡证明 (3) 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量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的佐证材料 |
秋季9月15日之前完成申请。 |
非寄宿生生 活补助费 |
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高端收费民办学校)就读且在校在册非寄宿学的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含教育局在高收费民办学生购买学位的学生) |
无户籍限制 |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
(1) 家长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哜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 (2) 学生本人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材料(需出具户籍地所在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或函) |
秋季学期9月15之前完成申请, |
宏志助学金 |
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中的优秀非寄宿生 |
无户籍限制 |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
(1)家长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哜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 (2)特困供养证复印件(需到民政部盖章核实)、建档立卡证明材料(需出具户籍地所在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或函 |
秋季学期9月15之前完成申请, |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如实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注明申请资助项目,务必真实反应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交班主任。提出申请资助的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或家庭经济相关状况说明必须真实可信,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资助,将按上级相关管理制度,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并记录在案。
2、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学生主动与就读学校联系申报,按政策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校三级评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3、请各位家长及时办理好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并金融激活,以保障资助资金能及时通过“一卡通”监管理平台发放。
青白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8 68936504
青白江区福洪中学校资助管理工作电话 17318617596
“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