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义
务教育资助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为使广大家长清晰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
的学生能享受助学政策,现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公示如下:
青白江区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申请材料 |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含在民政福利机构寄养的孤儿)、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致困家庭学生、其他困难学生】 |
小学1000元/生·年 ; 初中1250元/生·年。 |
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小学500元/生·年; 初中625元/生·年。 |
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3.宏志助学金 |
在公办义教段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生 |
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1250元/生·年。 |
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4两免政策 |
(一) 免学杂费。 (二) 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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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
备注: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资助政策执行。 |
注意事项:
1、学生如实填写《青白江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审批表》注明申请资助项目,务必真实反应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交班主任。提出申请资助的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材料或家庭经济相关状况说明必须真实可信,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资助,将按上级相关管理制度,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并记录在案。
2、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学生主动与就学校联系申报,按政策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校三级评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3、请各位家长及时办理好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并激活,以保障资助资金能及时通过“一卡通”监管理平台发放。
青白江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6893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