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文件
青教办发〔2021〕7 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清风校园”师德师风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开展“清风校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
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1 年 4 月 2 日
-
---
开展“清风校园”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
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师德高尚、
品行优秀、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结合教育系统“清风校园”工程建设行动,经研究,在全区
开展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
“四有”好老师为标准,以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
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区
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
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
的教育提供坚实基础和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
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
行为准则,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评价标准,强化教师思
想政治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生,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
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
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典型事件,突出解决我区少数教师身上存
在的师德修养不高、职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
2
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
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师
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中等职业
技术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员工。
四、整治内容
(一)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 年修订)》中规定的十一种情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
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
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
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
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
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
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
3
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
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
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等行为的规定》中规定的六种情况。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
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
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
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
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
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
课的规定》中规定的六种情况。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
设施或学生信息。
4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
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
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
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师德管理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1.强化师德学习教育情况。坚持每月一次师德专题学习
教育活动,定期开展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主要
内容的培训,将师德教育与学校常规学习培训活动有机融合。
创新学习教育活动方式和方法,将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国情
教育、法治教育、清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
内容,让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
性。
2.开展师德承诺和满意度测评情况。定期组织教师开展
师德承诺宣誓和签订师德承诺书。采取教师师德述评、自评,
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测评方
式,每年进行一次师德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教师师德
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完善师德考核制度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师德考
核细则,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
置。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
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师德考评体系。严格结果运用,把师
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先、绩效
5
考核的重要依据,记入师德档案、录入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和
信用管理系统。
4.严格师德监督治理。畅通学校师德失范举报反映渠道,
通过官方网站、公示栏和家长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履行学校师德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师德
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及时
处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对查实的违规
行为依规依纪给予处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5.健全师德档案。学校要建立师德档案,把教师参加师
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承诺书、
师德总结、师德测评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
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整治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 2021 年 4 月 1 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
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突出“学深悟透”(4 月 1 日
- 4 月 30 日)。
(一)动员部署。
成立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
师风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区
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二)广泛宣传。
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
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
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
6
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三)专题学习。
按照“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安排,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
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严
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
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
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
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学
校要通过“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专题学习,
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
演讲比赛,观看一部师德教育片,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
章,开展一次教师家访活动,对标查找在师德师风上存在的
问题,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突出“查评到位”(5 月 1 日
-5 月 31 日)。
(一)查摆问题。
紧紧围绕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
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等形式,查找学校
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
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
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青白
江区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三十条”等内容,认真查摆个人
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
7
析材料。
(二)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
一是组织深入开展民主
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学校牵头组织,邀请区教育局领
导参加,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
方式,评议结果记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
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形成学校自
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分年级组、处室
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进行分
析评议。评议的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
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
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突出“整改实效”(6 月 1 日
-6 月 30 日)。
(一)整改落实,务求实效。
学校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
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
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
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
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二)选树典型,模范引领。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
要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培养典型,形成典型案例,总结先进
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层层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
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职工学
有榜样、赶有方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师德模
8
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推荐。
(三)惩处违规,强化警示。
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
程中仍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
师,学校要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师德
满意率低 80%的教师,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约谈,督促和指
导其自查整改,师德满意率低于 60%的教师,学校年度考核等
级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凡师德评议结果不合格的教
师,学校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限期整改,或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验收,建章立制。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
结束时,学校要针对活动内容开展检查验收,将相关活动资
料组卷归档。对验收不合格的年级组和处室,要组织在暑假
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补课”。同时学校“师德师风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
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
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
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教育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
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师
德师风整治”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与教师工
作科牵头,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统筹组织工作,
相关科室按照“三联系”制度,不定期对校园整治情况进行
督查。学校成立“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
9
各成员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实施、协
调指导、督促检查、纪律保障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按照统一
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抓好落实,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各民办幼
儿园和培训机构在招聘、引进教师时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强
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对拟聘用人员个人
信息要进行核查、公示和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要开展入
职前师德规范学习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师德失范人员进
入教职员工队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
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和从事幼儿园教育的
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外籍(含境外)教师,
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校外培训
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要建
立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建设工作融入教师日常管理中,加
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了解,逐步完善教师师德档
案。区教育局将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作
为办学备案、年检的必备条件,机构法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第
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其主体责任,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
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
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年检不合格
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惩处,对机构相关
责任人进行约谈或提出处理建议。
(三)突出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
10
号、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和媒介,
深入宣传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的重大意义,
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工作中形成的
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切
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四)务求整改实效。
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自查从
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小组要不拘形式开展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限
期完成整改。要建立健全效能问责机制和办法,切实解决师
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目
标,以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持续提高、各项工作的全面进
步检验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同时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分析
查找出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缺陷,
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
学质量向更高层次迈进。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 日印发